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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零丁城殉道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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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面宽阔,波涛翻滚,浑浊的潮水在坑坑洼洼的堤岸上来来去去,冲刷着躺在泥沙中的一块已经断成数截的青灰色石碑,令刻在上面的“一日江”三个暗红色大字时隐时现。乐文小说。

这便是太平州与智虚国的界江了,它的两端连着大海,水流湍急,深不可测,传说江里有一种体型庞大的恐怖生物,任何船只渡江都必须在一日内抵岸,时辰一过就会立刻被拖入江底。

对岸是智虚大军的营地,远远望去,乳白色帐篷星罗棋布,橘红的火把和深黑的浓烟团簇相拥。向下游望去,不远处便是零丁城。

零丁城不大,曾经只是座普通的江边小镇,像一颗不起眼的小钉子嵌在一日江畔,却把江这一边清晰地一分为二:沿江而上八百里皆为平原,顺流而下一千里都是戈壁,一千八百里内只有这一座孤城。

零丁城的身份也因此一分为二:和平时期,这里是贸易枢纽,南来的烟酒糖布茶和北来的牛羊骆驼马都汇集于此,留下了遍地的铜臭味;战争年代,这里又成了兵家必争之地,智虚国和混沌国的士兵来了又走,留下了漫天的尸臭味。

我们要过江,零丁城是唯一的渡口。天色将晚,愁云漠漠,惨雾蒙蒙,前往零丁城的路上男女老少络绎不绝,他们迎面而来,大多徒步,肩挑背扛着胡乱打包的家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少数人骑着比自己还孱弱的老马或骡子,脸上皆挂着疲惫而绝望的神情。推着板车唉声叹气的农夫、拄着树枝怀抱婴儿的妇人、一瘸一拐不停咳嗽的老汉、捂着额头血迹斑斑的少年……一一从我们身旁经过,没人看我们一下,仿佛彼此走在不同的世界。

丫头叫住一位老妇:“老人家,你们这是要去哪?”

老妇抬起泛着血丝肿胀如桃的双眼,用干涩的声音答道:“阴曹地府。”

我忙问:“出什么事了?”

旁边一位老汉摆摆手:“少管闲事,逃命要紧。”

我们愈发要探个究竟,加快脚步赶到城下,只见城门外聚着黑压压一群百姓,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官兵在中间炸开一个圈,皮鞭棍棒起起落落,咒骂声、打斗声、哭喊声绞作一团。官兵中有位骑着枣红大马的黑袍将军,脸颊和手背都长着浓密的汗毛,活像只类人猿。他满脸杀气,仿佛眼前都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连他胯下的畜生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踢翻数人。

城门里忽然闪出一名士兵装束的少年,十七八岁光景,面容俊朗,身形健硕,一下冲到马前,拽住缰绳,高声叫道:“将军,四处都在闹饥荒,敌人又近在咫尺,赶百姓出城无异于置他们于死地啊!”

大胡子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存粮只够三天,养不了这么多废物。”

小卒更激动了:“军粮早就吃完了,这些粮食本来就是百姓们的,抢了他们的粮食,还赶他们出去送死,怎么可以这样?!”

“住口!”大胡子举鞭指着小卒,“没有我们守城,他们早就死了!他们留在城里只会拖累我们一起饿死,出城去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找到一条活路。”

小卒死死盯着大胡子的眼睛,目光如电:“活路?那你怎么不把百姓留在城中,带着将士们杀出去找活路?”

啪!小卒白皙的脸上瞬间横出一道鲜红的鞭印,却依旧昂首傲立,毫不闪避。“你算什么东西?在老子面前指手画脚!”大胡子气得胡子根根倒竖,暴甩一鞭,惊了胯下坐骑。那畜生扬头嘶鸣,挣脱小卒的手,一侧身向旁边的人群冲了过去。

小卒疾步挡了过去,与马撞个满怀,飞出数丈,重重跌倒在地,生死未卜。枣红马在人群中左冲右突,大胡子猛勒缰绳,枣红马前蹄高举,人立半空,眼看就要向一名被人群挤翻在地的小女孩踩下去。女孩避之不及,只能一手扶着受了伤的脚,一手遮头。

千钧一发之际,那小卒竟又从地上翻身跃起,灰头土脸地扑了上去,用身体护在女孩前面,双臂各擎一只马蹄,怒吼一声,竟将整匹马掀翻在地。众卫兵呼啦一下围上去,矛剑齐指,却慑于威势,无一人敢上前擒拿。

小卒指着他们悲愤地质问道:“不顾百姓,守城何用?”

大胡子从一名卫兵手中夺过长枪,二话没说,径直奋力向他掷去。长枪呼啸着贯入小卒胸膛,直透脊背,竟连同小卒身后刚刚站起身的女孩一并刺穿,二人同时倒地。

丫头惊叫起来,我也愣在当场,利刃穿透铠甲撕裂皮肉的声音如此刺耳,殷红的鲜血映入眼帘,就像热油一般注入我心中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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