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他索性追了进去,拍个不停。
加贺原衫跟进木莲花田,浓郁的香味让人有一种喝了美酒的晕眩感。摘下一片花瓣,凑到鼻尖闻了闻,眼前突然闪过一道白光。
「喀嚓!喀嚓!」林景禹拿着相机,连拍子几张。
加贺原衫不禁有些尴尬,拍掉手上的花瓣,瞪着眼睛问:「你被小汤玛斯传染了?看什么都拍?」
「因为怕忘记,所以要拍下来这美好的瞬间!」说着,林景禹弯腰捡起加贺丢掉的花瓣,也凑到鼻尖闻了闻,然后夹进记事本里。
加贺的眉毛拧了起来:「美好的瞬间……我和戴花的小狗一样都是美好的瞬间?」
「对,戴花的小狗、授粉的蝴蝶、飞过天空的大雁……还有你,都是美好的、值得永远珍藏的瞬间。」
「你就不能拿我和人比较——」
「你是与众不同的。」林景禹靠近,轻啄了下加贺原衫的鼻尖,「没人能和你比较!」
加贺原衫捂着鼻子,眼睛微眯起来。他越来越怀疑,林景禹根本是个情场老手,甜言蜜语说起来脸不红气不喘,肉麻的举动对谁都能做得自然而然。可偏偏亲昵过后,他又是那样的冷静自若,自己要是发脾气,反而好像是将他的话当真了一般。
村子是块湿地,被小溪环绕着,汛期溪水很充沛,在午后的阳光照射下,水气浓重的溪面形成了一道彩虹。
林景禹挽起裤脚,踩着石头来到小溪中间,用手碰触虹桥,转头招呼加贺原衫也来摸摸。
加贺摇摇头,眯着眼睛沐浴阳光,闻着花香,欣赏美景。彩虹很美没错,但不能收入囊中,便没有必要冒着沾湿裤脚的风险去触摸,更何况是没有手感的光学原理。
「老板,你看溪里还有鱼——」
林景禹还没说完,一条肥鱼跃起,然后一头撞在林景禹脚下的石墩上晕了过去。林景禹捡起鲜鱼,几个大步回到河滩,兴奋的甩着鱼尾巴。
「哈哈,这就叫自投罗网,今晚的晚饭有着落了!」
回到村子已径是傍晚,两人都饥肠辘辘,一打听这里唯一一间餐馆的老板一家去参加婚礼了,明天才能回来,他们今晚只能自己做饭。借房子给他们的人送了些米和青菜,和鱼一起摆放在灶台上。
加贺原衫审视的看着这些简陋的东西,最后妥协般的对林景禹说:「好吧,你去烧饭吧!」
「我?」正在拍打被子的林景禹一怔。
「是啊,你!」
「可是我不会!」
「你——」加贺原衫差点脱口而出「你不是无所不能的吗?」
两人眼观眼鼻对鼻的对峙了一会儿,最终一起向厨房走去。
厨房还算干净,没有天然气,底下一个空空的大炉灶,是要烧柴的,幸好旁边就堆着一把干柴。
林景禹蹲下升火,他只知道把干柴点着放进炉灶里,却不知要如何吹风如何添柴,于是搞得浓烟滚滚,咳嗽个不停,一张俊脸也被熏得黑漆漆的。
加贺原衫连忙退出厨房,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甲缝里都是污垢,于是走到井边,将小木桶放下去打水,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用,绳子居然腐化了,打第三桶的时候,就断裂了。
两桶水,只够装满一个小铁锅,或是用来煮饭、或是用来洗鱼,但加贺更倾向于拿这个来洗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