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玖用了小半个时辰才写了一篇,累的她手腕酸痛。
真是不知道傅澜清的字怎么练的,字写的那么好看肯定用了不少苦功吧?
然而实际上,傅澜清根本就没有练习过。
天才是不需要练习的。
陆玖一下午的工夫,只写了五篇描红。
到了晚上的时候,手腕已经抬不起来了。
用过晚食,陆四冬跟陆玖汇报情况,总的来说,第一天大家干活很卖力,也很成功。
“四哥,你认字吗?”
“认识啊。”陆四冬笑着说道:“我还会写。”
“真的?”
陆玖有些不敢置信,像陆四冬这种大老粗还会写字?
不是她看不起四哥,而是太过天方夜谭。
因为陆四冬压根就没有上过学。
“二哥教过我。”陆四冬拿出纸笔写下几个字,虽然不好看,但也能认出来,应该是缺少练习,他放下毛笔,继续说道:“城里招工,都愿意要认字的,工钱也给的多一些,所以我就跟二哥学了一段时间。”
陆玖突然觉得四哥还是个潜力股,身手好,还识字,在这十里八乡,简直就是文武双全,怎么就找不到媳妇?
上面三位哥哥都是十五六岁就娶媳妇了,轮到四哥,二十了还没娶媳妇。
陆玖想了想,好像是她的锅。
因为陆四冬娶媳妇的钱,全部被老太太给原主置办了嫁妆。
换句话来说,她欠四哥一个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