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碰了碰沈千姿的手臂,沈千姿回神,一脸茫然,“什么,我不知道啊!”
那人自讨没趣,“就知道你不会,我刚才就不应该问你。”
沈千姿:“……”
她招她惹她了?
校长介绍道:“这位就是我留学时的好友,约翰。”
约翰?
沈千姿猛地一震,盯着约翰看了好一会儿,总算想起来,她为什么看到他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了。
千姿活到了108岁,也收了几个徒弟,约翰就是其中一位。
跟其他因为兴趣想拜她为师不同,约翰是被逼无奈。
他们家是艺术世家,却偏偏除了一个喜欢做生意的约翰。
他父亲很清高,认为做生意的人满身铜臭味,便把约翰塞给了她。
千姿虽然是画家,但她是个爱钱的俗人,在知道约翰有做生意的天赋之后,她借给他一笔钱作为创业资金,为此还惹得约翰的父亲不悦,跟她大吵了一架。
千姿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黑粉和敌人,哪怕约翰的父亲跟她绝交,她也没有放弃约翰,支持他想做的事情。
她不认识约翰就算了,她认识了就不会允许约翰的才华被埋没。
事实证明,约翰确实有经商的头脑。
他现在是一位很成功的商人。
校长说:“我以前邀请过你好几次,都不肯来我们国家,这次怎么肯来了?”
约翰瞳孔里闪过一丝沉痛,“我这次回来主要是想看望一位故人。”
校长挑眉:“一定是一位很重要的故人吧?”
他在外留学四年,跟约翰是非常好的朋友,几次邀请他,他都无动于衷。
能请动他的,一定是对他很重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