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花:“他哪有工资啊,都被班纳那个吝啬鬼剥削了,能包吃包住就不错了。”
林意:“班纳是谁?”
翠花:“就是卖你来这里的那个银刀猎人。”
林意:“银刀猎人是什么?”
翠花:“银刀猎人是狼人的死对头,专杀狼人的人。”
林意:“....”“嗯,那个,银刀猎人会受其他人委托去专门杀某个狼人吗?”
翠花和珍子同时转头,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林意。
珍子:“你见过猫会受某条狗的委托去抓某只老鼠吗?银刀猎人和狼人是世仇,你若发现了狼人,只要把狼人的行踪告诉银刀猎人,他自己会去追杀的。”
林意顿时如被当头一棒打到,但他仍抱着一丝侥幸问道:“会有什么例外的情况吗?例如说,银刀猎人受伤了,不想杀狼人了,所以要索要什么东西才肯出任务杀狼人。”
珍子:“你想太多了,能有什么例外,这个世界已经阻止不了银刀猎人和狼人相爱相杀,直到地老天荒了。不过话说回来,班纳为人挺狡猾的,上次他猎了一窝狼人,把一只刚出生不久的,皮毛还很嫩滑的小狼崽剥了皮,处理了一下,当成狐狸皮卖给朱老板,朱老板又把那皮做成围脖,戴着去参加鬼怪界年终总结颁奖典礼,朱老板还上台领奖致词呢,台下的人都笑抽了。”
翠花:“这事我也记得,朱老板当年还黑脸了两个月呢,如果不是班纳卖的东西便宜,朱老板也不会再和班纳做交易了。不过这年头银刀猎人的生存也越来越艰难了,追踪狼人要花一大堆时间精力,猎杀来的狼人又卖不了几个钱,他们自己也要吃饭养家的,只能干点副业捞钱了。”
珍子:“说起来,外聘的,我们也很好奇,你是怎么和班纳那个吝啬鬼签协议的,班纳答应了你什么要求啊?”
林意:“他答应替我杀一个狼人。”
翠花、珍子:“.....”
翠花:“什么叫被人卖了还帮人家数钱,原来那不是传说,我今天终于见识到了。”
珍子:“哎呀,外聘的,既来之则安之,你想开点就好了,何况你先在只能在这里呆够两年才能走,毕竟你跟班纳签了合同,不能一走了之的。”
林意:“若我毁约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珍子:“你和班纳签了合同,身上就有银刀猎人的血印和气息,班纳可以轻松地追踪到你。狼人闻到你身上银刀猎人的气息也会把你当银刀猎人给杀了。也就是说,若你半路跑了,狼人和银刀猎人两方人马都会追杀你。”
想起狼人加诸在自己身上的种种痛苦,林意心里一阵窒痛,呵呵,被两方人马一起追杀,还真是严重的惩罚呢。
林意:“别逗了,你们老骗我,我才不信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