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2)

倪雪的视线落在自己手腕上,解开扣子,轻轻地把手表从上面取下来。

这只表是他妈妈送他的十五岁生日礼物,几年里一直被他随身戴着。

他爱换衣服鞋子,款式不计其数,很多时候只是买来就放在一边,再没想起来看第二眼。但这些都不需要他操心,两个衣帽间都被人整理得有条不紊,分门别类地进行标注和搭配,他只需要进去挑选就好。

相比起这些,手表对倪雪来说没什么吸引力,他向来时间观念薄弱,花几十万在手上添一个装饰实在没必要。

再后来,倪雪就收到了这块表。看得出送礼的人相当用心,精挑细选了他会感兴趣的款式,倪雪确实很喜欢,当时便眼前一亮,就这样一直戴到现在。

如今这种情况,也只能卖掉了吧。

趴在麦当劳的桌子上睡了一晚,第二天,倪雪被旁边顾客的交谈声吵醒,缓缓直起身,看见从窗户透进来的刺目阳光,才意识到已经是白天了。

他又摸了摸兜,还好,手表还在。

附近商场里有一家珠宝首饰回收寄卖行,倪雪直接把手表递给店员,对方拿着一起鉴定半晌,一会说不是产量少的保值款式,一会说佩戴了这么久有磨损,最终开出了一个跳水价格。

倪雪不了解行情,又急需这笔钱,只在心里衡量了一下,这笔钱给周延转帐、支付他的路费和学费足够了,还能剩余一点点当作日常花销,于是他没再跟店员多废话,干脆利落地答应下来。

刚一收到转帐,倪雪立刻打开跟周延的聊天框,提前估摸出一个价格给人转过去,然后删除周延的所有联系方式。

手机屏幕依然亮着,适时地跳出一则新通知,是来自大学班级群的提醒——明天是去学校报道的日子。

……天啊,他在周延家混吃等死这么久,居然完全忘了这码事!

他对这所学校的记忆还停留在领通知书那天,一旦想起来,就会不可避免地想起另外一个人。

还是不要往下想比较好。

然而,就像墨菲定律总是灵验一样,冤家也往往路窄,倪雪怎么也没料到,他和蒋冬河的再次见面来得这样快。

——在他更为窘迫的情况下。

蒋冬河来到京市更早一些——他提前在这边找到了一份兼职。

不同于明雅中学的大部分学生,蒋冬河的家境甚至连普通都算不上,用清贫形容更合适。他从小在晏城附近的村里长大,在那里读完了小学,直到初中的年纪,一家人第一次来到晏城。

按其他人的眼光来看,他父母的工作算不得多体面,夫妇二人在村里的时候是菜农,到了晏城后先是在街头卖菜,持续了好一阵子,前几年才在农贸市场有了一个摊位。

平时学业繁重,蒋冬河没时间出去兼职,再加上未成年,正规场合也不招童工。中考时,蒋冬河拿了晏城市状元,毫无悬念地进入明雅,学校直接免去了三年学费,每年的奖学金也会固定有他一个名额,多多少少可以补贴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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