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对方辩友好!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是道德与法律,究竟是谁对人的约束力更强。我方观点是:道德的约束力要强于法律。道德能渗透社会方方面面,更是法律的发挥作用的根本之所在,因为道德是立法,是执法,是守法的基础。”
“法律的制定受道德影响,体现道德的要求,如我国宪法和婚姻法中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就是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道德也是执法和守法的基础,法律的执行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执法者素质的高低至关重要,而执法者素质的高低是由个人道德水平决定的,守法者的素质高低也决定了他会否好好守法的根据。”
“法律的发挥实质上有很大局限性,部分私人生活不适合用法律。从大事件来说,救人先要钱的发生,难道需要一部法律要制裁他们,要求偿命吗?显然是不合理的。但是从道德角度其违背了社会道德观念,应该受到社会各界的批判和控诉,这样的问题道德教育才是治本治根的啊。”
“再从小事着眼,上课睡觉,无聊偷拿公共应急箱里的药品,这些明显违背道德的坏事自然需要道德来感化教育,难道还需要高高在上的法律来惩治?因此,法律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外在表现形式和使用工具,而道德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定因子和主导力量!当前的社会诚信问题,老人碰瓷问题,犯罪问题破坏着社会的稳定,而法律只能被动消极的,事后进行修正。而道德则是主动、积极的,预见性的维护社会稳定。”
“一百年前德国的哥德斯堡住着一个叫康德的老人,他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件东西让他终身信仰,一个是身边的道德准则,另一个是头顶上灿烂的星空。综上所述,道德对人的约束力强于法律,谢谢大家!”
嘉应的话音刚落,礼堂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而她身边的队友更是激动的无以复加。这些话,通过嘉应的口中传递出来,他们再赞成不过了。虽然,他们学的是法学,但是法律只是工具,而道德才是约束大家行为的准绳。
眼见嘉应的话得到了大家热烈的掌声,沈婉瑜冷静的站起了来。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对方辩友你们好。在陈述我方观点之前,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大家。我们为什么选择学习法律?法律有哪些特有性质?首先法律具有权威性,其次法律具有强制实效性,第三,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我们还能够在这个大谈道德的约束性更强吗?社会有安宁吗?”
沈婉瑜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至少,她的论述下来,已经差不多有一半的同学都偏向了法律一边。可是两边的观点都有说服力,究竟是谁能够在本次比赛中脱颖而出呢?沈婉瑜的论述还在继续,她甚至从席位上走出来,站到了舞台中间。她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都在说服着台下的观众。
不少老师都点了点头,这个学生,基础功力非常扎实!
双方理论结束,进入了驳立论阶段。对于沈婉瑜所提出的观点,嘉应她们早有准备。看起来气势汹汹的沈婉瑜,在孙媛媛的眼中,不过是纸老虎而已!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经过激烈的争辩,我发现无论是对方辩友还是我方辩友都怀着对高度的责任感,而对方辩友的观点也使我受到很大的启发,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行为的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在对方义愤填膺的措辞中,我发现几点不妥之处。”
孙媛媛不喜欢沈婉瑜,所以,她眼神犀利的看了过去。你的观点,不过是我们早就想到了对策的陈旧说法,也不过如此而已!她眼神中的意思,表现得非常明显。
“第一点,对方辩友提出法律有强制性,权威性,高效性等优点。但是社会秩序的维护是一个持久性状态,强制权威的法律也许短期内有很好效果,但是单纯地惩治容易产生反效果而且法律存在他律性表面性,又如何能维护社会长久秩序呢?而道德是向善的、自律的,其发挥作用是内在的,自发的,才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佳也是主要方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