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上他是杀人如麻嗜血魔头,朝堂上他是咳嗽一声便让诸多文武菊花一紧的权监,生活中他是平易近人的上司,现在,他只是个孩子头。
半个时辰后,常宇和蒋发离去,几个孩童竟然对他依依不舍,拎着草篓子站在路边目送他渐渐远去。
“芸豆,他真的是大侠么?”一个男娃问辫子女童。
“应该是吧,他说能把三婶婶给救出来的”芸豆踢了脚下的碎石子,看着那逐渐消失的人影:“他真的像大侠”。
常大侠骑马缓缓而行,不多会便瞧见远处临近河岸有个集市,确切说是渡口,这儿虽不是官道,但周边十里八乡的想去对岸必须走这个渡口,所以人也不算少,当然比起那些大渡口可就不值一提了。
没有买到他想吃的西瓜,这让常宇心里很不爽。
夏天,没有冰镇可乐,没有冰激凌也就算了,这年头连水果都少的可怜。
好不爽!
不爽心气就大,蒋发想要早点过河和其他行旅结伴同行趁着天黑之前穿过金牛山,但常宇说,天太热了,晚上走凉快。
蒋发苦笑叹口气,他真是要做大侠了。
“吴中曾给我吹过牛,说他闯江湖的时候,有一次夜里头闯入一个贼窝,一口气杀了近百,给屠寨了”。常宇坐在渡口茶棚里望着对岸的金牛山轻笑道:“咱俩联手就算杀不到一百,杀个五十总行吧,总不至于他们个个都如破刀侠那般武艺高强”。
“吴中那不是吹牛”蒋发笑了笑:“可强盗们虽然武艺不高,人多势众也很难缠的很”说着起身走出茶棚:“少爷在这歇着,小的出去转转”。
蒋发这一转就好大一会儿,回到茶棚灌了一大碗凉茶抹了抹嘴:“这金牛山是个风水宝地啊”。
“可不是”常宇嘴角勾起一丝笑意:“有山有水,可进可退,远离州城,连我都想在这发财”。
“原先在这宝地发财的人可不少,据说有好几股,如少爷所说这儿远离州城,官兵鞭长莫及,但他们自己却内斗起来了,在前几年被一家吃了,据说有个六七十人”。蒋发看着对岸金牛山淡淡说着,他刚才在渡口转悠一圈,七七八八的打听了不少消息。
“六七十人已不算小了,足够祸害一方的了”常宇冷笑,蒋发接着道:“可据闻这股贼人还算盗亦有道,平日在山中对商旅索要买路财,极少下山抢劫扰民,对普通百姓还算高抬贵手,主要是盯着一些地主大户,要么定下规矩让他们按时上供,要么就上门威逼甚至绑架”。
“所以他们在普通百姓这儿口碑还不错,甚至夸他们劫富济贫”常宇冷笑:“怎么着,富人的钱大风刮来的啊,有钱就活该被抢被勒索啊,还有那几个娃娃的话也是假的咯”。
蒋发舔了舔嘴唇:“那几个娃儿倒非说谎,确实听说他们掠女子上山”。
“男人那点事,嘿嘿”常宇冷笑:“无非喝酒,赌银子,玩女人,良家女子谁愿意上山,他们只能抢了!”
“抢劫,勒索,绑架,任取一条都是死罪”常宇摸了摸腰间青雀:“这一路走来,都是小打小闹,打架打了不少次,但都不足以让我扬名江湖啊”。
蒋发笑了笑:“少爷想作甚,小的就跟着,只是这儿地势咱们不熟,他们人多势众为防万一,要不要……”
“不要”常宇打断蒋发“那和调大军来剿有什么区别,要么咱俩一起干,要么我自己干”。
蒋发连忙道:“小的岂能让少爷独自涉险,刀山火海小人舍命相陪”。
常宇笑着点了点头,但蒋发知道眼前这少年脸上虽在笑,可心里头一直都在憋着火,除了那个两个江湖刺客死了的原因外,还有就是一股子的不服!
论拳脚功夫,常宇不敢说是当今天下顶尖的,但也在一流境界,打遍天下无敌手不可能,但纵横江湖还是勉强可以的吧。
只是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不管行走江湖还是战场厮杀,都以兵器为主。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赤手空拳对上不会功夫的倒是轻松撂倒,可若对方也是有武艺的呢,那只能拔腿就跑了。
兵器虽不是常宇最擅长的,但他对自己刀法还是有一定自信的,毕竟他的刀法都是上战场厮杀实战磨练而来,就连平时都是刀圣吴中这种宗师级别喂招,对上谁他都不会怂。
然而,那个破刀侠却将他打的几无招架之力,十分的狼狈。
心里头相当的不服。
所以他需要宣泄一通。
而对他来说最好的宣泄方式就是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