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二本篮球书,又是内线……
好吧,我承认这是一个比较残念的题材,因为大部分人不会选择写内线。
纯粹的搏战看起来,真的没有科比那些外线选手来的飘逸。
不过从我开始看篮球比赛的那天,我就一直固执的喜欢内线的那些大个子。
那是中锋已经开始没落的年代,只有奥尼尔算得上是扛鼎的代表。
大部分人更喜欢看科比,看麦迪,看艾弗森,其实我也一样。
但大个子在内线的翻江倒海,总是能让我过目不忘。
其实蛮奇怪的,因为我最爱的是艾弗森,但写东西的时候却总是在抗拒写小个子。
也许是担心自己把偶像的感觉给写糟蹋了。
从完全因为兴趣开始写东西,到现在也是如此。
也许只有爱好才能让我一直坚持写这种小众题材,竞技本来就够冷门了。
篮球跟足球比起来,更冷。
不过还是喜欢这种写故事的感觉,我写东西的毛病蛮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