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的这十六人也没一个能活着回去。
那个女人,在孙悯风进客栈时还看见她在柜台后算账。只是当时女人还一身粗布衣裳,头发胡乱盘着,脸也蜡黄,看着就是个半老徐娘。
孙悯风去交银子时对上她一双眼,发现这女人其实有一对秀眉妙目,只可惜眼角现了鱼尾纹,眉毛也画得粗陋,额头上还有块胎记,平白减了颜色。
旁人看她一眼就无趣,孙悯风却盯着那双眼睛看了半晌,直到属下都忍不住轻咳。
可惜了。他心道。
孙悯风平素阅人无数,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想,倘若这老板娘不被天嫉妒,又肯好好捯饬自己一下,再年轻个十来岁,怕是能名满京都、艳盛天下。
常人说美色,多言红颜皮相;才人道美色,多谈骨气修养;圣人言美色,多誉精神独高。
孙悯风自诩哪种人也不是,他就是个怪人,看得入眼的自然也怪。
他看上这老板娘的眼神——于市侩平凡里不经意时流泻的讥讽冷厉,仿佛满池淤泥里开出一朵格格不入的荷,亭亭玉立,美而不群。
旁人眼里弃如敝履的女人,何尝不在讥讽这些有眼无珠的人?
这当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孙悯风本想着此间事了,定要再来寻老板娘谈天说地,却不想在这一夜生死关头,又是这女人救他一命。
一刀劈开火海断梁,又一刀反手插入杀手咽喉,孙悯风看着她脸上的伪装被汗水弄花,愈加惨不忍睹了,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完之后,他就疼昏了过去。
“醒了就别发呆,奴虽惯于等待,有时候也不喜欢等待。”轻柔的女声响起,孙悯风循声望去,看见桌后的人拿起长针拨亮了灯芯,照出一张含春玉人面。
罗裳微敞,暗香盈袖。
孙悯风一手捂住伤口,盘膝而坐,笑道:“在下之前道老板娘是个美人,却被啐了一句‘睁眼瞎子’,现在可算是洗雪冤名了。”
盈袖抬眼一笑:“奴家之前闻说鬼医喜怒无常是个厉害人物,却正赶上一场美救英雄,如今可晓得见面不如闻名了。”
“什么人的名树的影,左右不过是他人口中言、他人眼中看,与你我有何干系?”孙悯风大笑,“正如我听说明烛赌坊从不做亏本生意,此番却得不偿失救了我,也是名不副实了。”
盈袖目光一闪:“鬼医知道这是哪里?”
孙悯风摊开手:“普天之下敢从葬魂宫手里抢命、还能抢得过的并不多,我随便猜了一个,多谢姑娘不吝承认。”
聪明人大抵是总要多长几个心眼,盈袖勾了勾嘴唇,道:“明烛赌坊的确不做亏本生意,然而人总有意气用事的时候。”
“看来救我是姑娘的一意孤行了。”孙悯风抬起头,“你我萍水相逢,哪怕再看得对眼,也不当有如此付出,看来在下单说一句‘救命之恩以身相许’是不够格了。”
盈袖看着他,忽然就明白了这个武功稀松的男人为什么能在江湖上混得风生水起。
除了百鬼门的庇护,光是孙悯风一身令人惊惧的医毒神术就足以安身立命,何况他除了这些,还有一个好脑子。
聪明却不过分,做戏又点到即止。
她最喜欢跟这样的人打交道,不会太蠢,也不会太操心。
一念及此,盈袖道:“奴家,想让鬼医帮忙搭个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