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的时候,他还拿不定主意。
后来不知许震和袁青唯之间说了些什么,许震让许振华带走了那笔钱,作为事业的□□。
才有了之后的鲤鱼跃龙门之事情。
所有的矛盾就源于此,所有之后的问题也源于此了。
许振华之后发达了,借着当初那一笔如天外横财一般的遗产。
别人都奇怪他哪里来的钱,才把生意做得那么大。
大哥大姐这才知道当初父亲留下来的这笔遗产,这令他们生气又惊异,连许太太都有些按捺不住。
他们以母亲才是合法第一受益人的借口上门向许振华讨要。
说辞是许振华不合法一个人私吞财产,那份应该是由母亲继承的,因为在法律上,未署名的一切财产都应该有伴侣继承。
许太太逃去美国的时候没有和许将军离婚,所以她在法律上享有第一继承权,这确实是不争的事实。
而这里又有一个说不清的点便是遗产其实是有口头遗嘱给袁青唯的,有律师在场作证,是袁青唯不动那笔钱,许振华才拿了出来用。
大哥大姐由此越发眼红,憎恨父亲到死都要把钱留给外人,他这分明就是有意隐瞒财产,在婚姻法上,倒是说不通的。
不知袁青唯作为一代法学大家,是不是也早有这方面的衡量,所以才不动许将军留下来的那笔钱。
但是许振华老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和许震的做法存在争议,一直以来容忍家里人的讨要,也是基于这点。
许母在这件事上看得比较淡,没有大儿子和女儿看的那么重。
但是她也是知道人活世上,没有钱万万不可,尤其是还要过体面的生活,更加是离了钱不行。
于是她才以默许的态度赞同了儿子和女儿去向许振华要钱。
岑泽有了母亲撑腰,说话做事的声音和气势也特别足。
在他们的心底,其实是不把许振华当家人看待的。
所以才要几乎是以抢的方式把那些许振华拥有的东西都拿过来。
许振华给钱是天经地义,不给,倒成了狼心狗肺。
他们合计,不要许振华的钱,要他的公司股份,因为当初的钱投入了资本运作,变成股权,如今,他们家里的人人,母亲,大哥,大姐,都应该享有徐振华公司的股份。
那是许家的钱!
不是他许振华一个的!
他们这样想。
许振华事后把父亲给唯叔的钱都一分未差的还了回去,甚至还每年开了一个基金户头,会存入很多。
但是他心里也知道,唯叔不会去动。
不要说动,就是看一眼也未必。
他当年的做法很有争议,心里明白。
不过他愧疚和觉得做得不够的地方,总是对着唯叔。
毕竟那是属于唯叔的钱,是父亲留给他的,而不是自己。
许振华觉得自己动用了父亲的遗产,虽然后来悉数还清,但是意义到底还是不一样的。
这个意义不同对于唯叔来说是,对自己来说,也是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