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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三章 议罪银(1 / 2)

夺鼎1617作者:猛将如云

第五百八十三章议罪银

南粤军的执行力度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排名第一的。

行动起来的速度、力度用雷厉风行、剑及履及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南京、苏州、杭州、镇江、江阴、常州等州府城内所有的庙宇道观等公共建筑,悉数为官家征用。这些庙宇宫观的主持们看到一队队开进来的军爷们也是不由得后背发毛,“难道是我的那点事发了?这些人是来抓人的?”

安置好了临时拘押场所,朝廷就要开始抓人了!与阮大铖一道被东林名列逆案的袁宏勋、杨维垣等人次第起复,成为了阮大铖的得力助手。

当年发起留都防乱揭帖的无锡顾杲、贵池吴应箕、刘城,宣城沈寿民、唐允甲,宜兴陈贞慧,松江徐孚远,吴县杨廷枢、钱禧等数百人每日里惶惶不可终日,唯恐听到校尉砸门而入的脚步声。

如今的阮大铖算是彻底的与复社、东林一派撕破脸了。如果说当初他还存在着与东林合作,而在仕途上有所发展的话,如今,他已经不再这么想了。“只要紧跟着梁国公的脚步走,何愁没有高官显爵?”从一个在南京城里为“诸名士酒酣,辄戟手詈大铖为快”的角色,到现在执掌无数人的生杀予夺大权,这份权力荣耀从何而来,阮大铖不是傻子,自然分得清楚。

崇祯十四年(1641年),前首辅周延儒之再次被召复登首辅之位,便是复社领袖张溥合朝野之力,勾结“逆案”要犯冯铨,以白银六万两(一说二十万两)买通太监与田贵妃,历时两年的运作结果。这其中,也有阮大铖贡献的一万两银子和气力。(《烈皇小石》《明季北略》《双猿集》《幸存录》《复社纪略》)而冯铨者,乃魏忠贤义子,是其手下的头面人物,著名的魏家阁老。

同是勾结阉党,贿赂太监和后宫去买官做,而张溥替周延儒这个著名大奸臣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依然是正人君子的领袖,阮大铖只是想索回其当得之职,便成了一辈子的阉党走狗,一般事体两样结果,何也?

如今有了这么好的一个机会,可以名正言顺的报私仇,阮大铖怎么能够不甩开膀子大干?

顺案、假太子案所牵扯到的官员、名士,都在阮大铖等人的名单上。

最先打开突破口的,便是被视为复社才子的金坛周氏兄弟。周钟的罪名自然是确凿无疑,周镳也已逮捕入狱,根据二人的口供和在家中抄没的往来书信、笔记、诗文,只管将与他们平日里往来密切的复社众人和朝中官员传唤来问话便是。

阮大铖更是根据梁国公的提法,称呼这种形式为“协助调查。”可是,江南江北的士绅官员们却只见去协助的,不曾见到调查完了回来的。一时间人心惴惴。

顺案的另外一个突破口,就是从北京逃到江南的那位给事中光时亨了。此人倒是和周钟一样,罪行昭著,证据确凿,朝野上下一片喊杀声。此公先是阻挡崇祯南巡,并且举出了唐肃宗灵武即位的先例来阻挡太子南下。当李自成打进北京的时候,这位光大人又立刻改换门庭降了大顺。

光先生的著名商标叫“鸟人”牌,人称“洗鸟御史”。据说当年的温首辅体仁大人,外面的形象很威猛,里面的形象却很猥琐,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就是ed了。按照祖传秘方,光时亨每天坚持用“洁尔阴”之类给温首辅冲洗****,直到大人活力再现。按说,为领导近身服务,关键时刻帮领导毒杀个把人都有人做,仅仅亲自为领导洗个鸟,也不算太突出。突出的是,光先生为自己洗出了前进的道路,从县里调到了中央机关,把自己“洗”成了监察御史。

光大人在李自成驾前受宠若惊,又怀着万分复杂的心情,给尚在江南的儿子写信:“闯逆召见,面加奖励,随谕以原官视事。时亨寄书其子有云:‘诸葛兄弟分事三国,伍员父子亦事两朝,我以受恩大顺,汝等可改姓走肖,仍当勉力读书,以无负南朝科第。’”

光大人这水平,也不能说就比诸葛先生差。对国际形势的研判,历来都有个准确率问题。依光大人的观点,李自成完败不太可能,将革命进行到底也不太可能,天下大势,中国再现“南北朝”或“三国”模式,当有相当的把握。那么,以诸葛前辈为榜样,孩儿们在南朝参加科举,老夫在北都工作,咱们几处做裸官,最终哪棵树倒了,都不太碍事……

拿到了这封信作为证据,阮大铖便可以在朝野之中掀起大风浪了。

先在江南各处读书士子当中进行一番调查,凡是有亲族师门在江北李自成或是清国控制区出任官职之人,一律取消功名,停职待勘。

于是,留都南京城内外的宫庙道观,立刻人满为患。有形的复社也好,无形的东林也罢,哪个人没有与江北的那些先降顺后降清的官员有联系?而且,复社本身就是一个烂泥塘、王八窝,各种各样的关系,同乡、同门、同社、年谊世好等等关系,只要阮大铖等人想查谁,此人就毫无疑问的到拘押所去找铺位。

如此一来,东林的首领们就不能坐视不管了。

名望甚高的都察院左都御史刘宗周九月初三日上疏说:“大铖进退,关江左兴衰。”直接赤膊上阵,要求裁撤阮大铖这位右副都御史。停止清查附逆贼子,逮捕与顺案和假太子案有关人员。为江南士林保留一份元气。

但是,朝堂上,已经铁了心要同东林干到底的李守汉,不等他把一篇极为煽情的文章念完,便抛出了另一枚重磅炸弹。假太子王之明的口供!

“王之明,故驸马都尉王逎之侄孙,高阳人也!曾侍卫东宫,家破南奔,于路途之中遇鸿胪寺少卿高梦箕家奴穆虎,遂共卧起!”李守汉有意识的将最后这句话提高了八度,用来强调这句话的重要性。

明后期,文人士大夫不但喜欢女色,也好男风。一个家奴和一个路途上遇到的少年“共卧起”是个什么概念,不用李守汉强调,这些大臣们都清楚。不要说太子这种金枝玉叶天潢贵胄,就是士林中人稍微有些身份地位的人都不会做这种下三烂的事,和一个仆人家奴“同卧起。”(说人话的话就是当小受。)

“经朝中文武勋贵诸大臣一致公认,太子眉长于目,沉稳有气度。然之明发垂肩,肌理白而举止轻率,身伛偻而容有愁;与太子形容相去甚远。系奸人假冒无疑。据王之明供称,系穆虎教之诈称太子。”

读完了这份口供,李守汉将王之明签字画押的口供递给刘宗周,“刘大人,此子如此胆大妄为,胆敢冒充先帝血脉,大明储君,背后若说无人指使支撑,仅仅穆虎一个家奴,上哪里有这般胆量?所以,此事必须要彻查到底,以告慰先帝和大明列祖列宗于九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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