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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江心遥

她,自小生活在优渥的环境中,受到父母的极度宠爱,倒也没被惯坏。

她,骄傲甚至自负,倒也还没学会装腔作势。

她,聪明,机敏,愉快,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

她,慷慨大方,却也不以有钱为得意。

她,富有心机,却并不惯用心机。

她十几岁的时候就认识那个叫ken的男人,算起来也十几年了。

那个时候,他们还都是中学生,住在同一个街区。她对他的印象是,不爱说话,但是很爱运动。放了学就在街区的篮球场里打篮球,有的时候和一群人玩,没有同伴的时候就一个人练习投篮。她放学后有时无事可干,会跑到球场边看热闹,看到谁打出好球,和街区里同龄的女孩子们一起鼓掌喝彩,偶尔也会碰到她这个孤独的看客给孤单一人练习投篮的运动健将加油的情况,这样他们就认识了。

认识归认识,交往并不多。见面打个招呼,偶尔聊聊学校里的情况而已。他讷于言,对人很有礼貌,是一个很斯文的男孩子。他的朋友不多,跟他打球的几个男孩却是他的死党。她与他不同,她的朋友很多,她和她们一起去旅行,一起开party,却没有所谓的死党。

她想象不出来,那么一个内向沉静的男孩子,居然很会打架!有一次,不知为何,他和几个东方学生与学校里的白人学生打架,场面壮观,最后参与打架的学生通通被学校关了禁闭!

从禁闭室被放出来的第二天,她在球场碰上他,打趣说:“ken,看上去你这么斯文有礼,好像是个乖孩子,想不到打架这么勇猛。”

那少年像是没有听到,独自在场上运球,投篮,自得其乐。

“还被学校关禁闭。”

他停下了手中运球的动作,奇怪的看了她一眼,不以为然地说:“男孩子哪有不打架的,关禁闭有什么好稀奇的?”

父母的宠爱让她的天性无拘无束地成长,家族的遗传和影响,小小年纪的她可是会透视人心的。听到眼前少年说的话,玲珑剔透的她忽然明白这个貌似温和的男孩子清澈的眼神下隐藏着一颗深不可测的心。

后来他们上大学了,他考上了哈佛大学商学院,那是培养商界领袖的地方。她的父亲也曾经希望她能念工商管理,将来接管家族生意。可是在她连续几个假期被父亲逼着到家族公司里实习后,她发现自己对枯燥的财务报表和企业管理一点也不感兴趣。父亲无奈,只好由着她去,感叹自己的女儿冰雪聪明,脑子里却装了一个开关,对企业经营类的东西自动屏蔽,并开玩笑说中国人但凡自己的儿女有本事,是不愿把生意交给职业经理人的,她将来的丈夫最好是个会做生意的人。

他们在学校里都是有很多异性追求的人。她没有谈过男朋友,一来没有她喜欢的,二来她知道自己的婚姻不能完全由自己作主,要考虑家族利益,必须慎之又慎。她了解到的情况是,他直到硕士快毕业,居然也未曾谈过一个女朋友!这可真是太奇怪了,大学里有体育才能的男生是很受女生追捧的。他很有运动天赋,在美国非常普及的棒球、网球、篮球、游泳,甚至绝对冷门的羽毛球,样样拿手,可谓文武全才。加上一张俊帅的东方面孔,她听说过有好多女生拔足倒追,不过他对女生似乎永远是彬彬有礼,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直到临近硕士毕业,他开始籍着各种接口送她花,送她礼物。她有些讶异,他们认识这么多年了,没有深交,他为什么会突然送她东西,送她花?他是在追求她吗?看着他腼腆的样子,她竟然有一丝丝的心动。她不讨厌他,她接受了。

他回国后,她也在其后回到了香港。他经常去香港,她偶尔来内地,他还是会送她礼物、鲜花。她看得出来,那些礼物是他花了心思选的。俩人就这么云淡风轻地交往着、相处着。虽然是隔空恋爱,不过他对她很体贴,两家的老人对他们的交往乐见其成,于是在交往了五六年之后,终于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一年后订了婚,一切都很顺利。

在订婚前,她的父亲以一个生意人的眼光,委婉地提出了公司合并事宜,美其名曰为了两家公司更好的发展。当然,父亲的用意,她明白。

ken这样的性格,对待感情似乎应该是严谨的、认真的、专情的,她凭着认识他多年对他有了基本的认定。

她从第一次见到邹雨,就直觉到了他的不对劲。女人是天生敏感的动物,恋爱中的女人尤其如此,她们观察得更细,感觉异常敏锐,恋人最细微的变化也逃不过她们的法眼,何况是冰雪聪明的她!

那一天ken的表现实在怪异,他对女士向来是彬彬有礼,绅士十足的。好像,他在生那律师的气?

于是,出了启福寺,为他买了一瓶咳嗽药后,对着那女律师,她有意无意地嗔怪:“阿ken太不注意身体了,浑身湿透了也不换件衣服,前天飞机又晚点,他在机场等了我三个多钟头,不感冒才怪。”

其实,ken咳嗽已经是第三天了,她才想起来为他买药。说完这话,她多少有点汗颜:自己这个未婚妻是不是有点太差劲了?

后来,事实证明人的直觉,尤其是女人的直觉很多时候比分析推理还来得正确。

她对他失望,难道真像成龙大哥说的,天底下的男人都会犯错?尤其是有钱的男人?

是该很有骨气地分手,还是退一步海阔天空?无论做那种决定,她都不甘心。那个律师不像是个只知道伸手要钱的坏女人,她要会一会那个律师,掂一掂她的斤两。

结果让她满意极了。只说了几句话,她就看透了邹雨骨子里的胆怯。她颇感欣慰,邹雨这么怯懦,她甚至连精神上的鼓励都给不了ken,野心勃勃的ken一个人唱独角戏很快就会唱不下去的。心底升起鄙夷,明知结果还勇往直前,看上去聪明能干,其实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女人。

所以,她一时兴起,送给邹雨一副菩萨画,她曾给邹雨讲过观音千手千眼的由来,她希望邹雨能有那个悟性,早点知难而退。

只是她万万想不到,ken居然在蜜月里抛下她回国去参加那个小律师母亲的葬礼。她不解、震惊、他以为她真的单纯到傻,编个理由就可以哄骗吗?她愤怒伤心,他如此不计后果地抛下她这个新婚妻子,教她情何以堪。她想质问他,甚至涌起离婚的念头,但是随性而为不是她的天性。江家是有头有脸的家庭,独生女在蜜月里闹得鸡飞狗跳,会让人笑掉大牙。母亲看着她心疼,去找了好几个命理大师,都说是“桃花劫”很快就会过去,是忍下去还是摊牌,让她自己拿主意。

形势急转直下,ken的“桃花劫”真的很快过去了,快得让她都想不出。那个律师的妹妹用纵身一跳帮她解决了问题。真是天意啊,她松了一口气,竟然感激起他回国奔丧来。

“若此有则彼有,若此生则彼生,若此无则彼无,若此灭则彼灭”她忽然有点领悟到了佛教对于“缘起”的解释。

一个月后,他回来了,瘦了一大圈。俩人笑笑,什么也没说。能说什么呢?一开口就全完了。过几天,她就会看到他手臂上新添的伤痕,也终于被她发现了他藏在d卷下的那些照片。真想毫不犹豫地毁了那些照片,但是理智告诉她,她不能做这样的怨妇行为。

那段时间,他很沉默,每天工作到很晚回家,她也忙自己的事情,竭力避免去想那件事,俩人就这么各怀鬼胎地过了一些时日。

还好,他又恢复了正常,俩人之间以前的相处方式又回来了。他待她很好,温柔体贴,她提出的要求,他尽力满足,包括陪她出席慈善晚会和这个圈子里举行的各种各样的party,尽管她知道他对这些没兴趣。运动细胞发达的他身体灵活,舞姿飘逸,人群中,高大俊逸的他是她的骄傲。

转眼,她和ken结婚一年了。那次她从南非回来,ken去接她,走的不是平日常走的路,要绕出很远,她本疑惑,但是极度意外和震惊的是,她居然在等交通信号灯的时候,看到了邹雨。

霎时,她将他今天走这条路和邹雨联系了起来。ken一定是知道邹雨来香港了,难道他们见过面了,死灰复燃了?

再看邹雨,满眼绝望地盯着ken。她放心了,他们没有见面。ken就在一步之遥,她居然畏缩到不敢上前打一声招呼,这些不自量力、不知廉耻的女人啊,当初飞蛾扑火的勇气哪里去了?她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个嘲讽的笑。

这时ken打电话的手动了一下,她看到了那个像是刚贴上的创可贴。

她的笑容更深更大了。

自己真的赢了吗?幸福吗?开心吗?

她望着车旁的邹雨,继续笑着那个傻女人,笑自己,笑ken,他居然要到街上来寻邹雨

不知出于什么心态,鬼使神差、神差鬼使地,她摸摸前座ken的头,说了一句:“iloveyou。”

而ken,也回头对他笑了笑,回了一句“iloveyoutoo。”

那个笑看在她的眼里,很苦,很牵强。

于是,接下来的路,俩人一路沉默着回到了家。

不过,他的工作干得不赖,很快让那些怀疑这个空降兵的老臣子闭了嘴。来香港一年多,交出的成绩单算是漂亮,两家的老人挺满意。他对她也是很照顾,很体贴。

2007年春节,母亲问她:“你不打算和ken生个孩子吗?”

生孩子对林家或许不重要,对于香火不旺的江家来说,传宗接代是她和ken的重要任务之一。

她还没有做母亲的计划,一来她天性自由,等着她去探险、去猎奇的东西太多,有了孩子她能不能做个全心全意照顾孩子的母亲她并没把握;ken的那个心结还没打开。

她不是那些嫁到豪门赶紧生个孩子为自己在夫家捞资本的女明星,她是个骄傲的公主,不需要靠孩子来绑丈夫。

母亲问过她后,她征求他的意见:“ken,我们要个孩子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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