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菁小时候就养过蚕,当时她觉得白白胖胖的蚕非常可爱。然而有次野外踏青,她在树上看到一只绿毛虫,登时被这种翠绿色、身有漂亮斑纹又有臭角的虫吸引了。
——不但肤如凝脂,体型比牛蒡丝般的蚕宝宝更显匀称,那鲜活的假眼像真的一样电人,若摸得太过分,一支灵活的臭角就蹦出抗议,哪有比它们更有趣的宠物?
「你为什麽不养个猫猫狗狗就好?」朋友嫌弃过,梅菁笑答:「养虫简单呀。」
是的,饲料遍地可见,不用花钱;排泄物乾净卫生,直接丢垃圾桶。养到羽化,直接放飞也不怕它活不了,梅菁认为这是最适合她的宠物了。
看着手上的鸟粪虫,她非常开心:前面两只无尾凤蝶宝宝即将化蛹,得静置三个礼拜才能羽化,还来不及寂寞,就有新朋友来陪她了。
看着轻轻蠕动头部的鸟粪虫,她无限怜惜地呢喃:「欢迎跟我作伴。」
话落,鸟粪虫扭着绵软的身躯,尾部轻颤。
他想:要死了
青涯醒了过来。
幼虫体本来并无意识,也未分雄雌,可青涯记得分明:这是他第四百九十四世。
在一次次的轮回中,他投生各种蝶类,吸收天地精华,累积灵魂的修为。
眼看只要平顺度过第五百世,他就可以脱离轮回,成为仙灵。
这一世,他化作一只凤蝶。
而凤蝶的寿命,不过五十天。
未回想完,脚下一阵震动,把青涯的复眼震得骤亮。
他的落脚处是一片叶子,这片叶,却不在树上!
「来,这就是你的家。」他听见一句话对自己这麽说。
历经数百世,青涯早就习得将万物的语言化为意念,即洞明万物之声。
他看见一只巨肢,把承载自己的叶子摆进一方空间,然後灰云兜天罩来。
「唉,这名片盒不比压克力箱还透光。」那声音透过灰云传来,有点闷。
「算了,反正有光就好,免得忧郁症。」
接着,周遭便静了下来。
青涯看着脚下一片绿,再环视灰蒙蒙的周遭,淡然。
为蝶百世,他不是没在幼虫体遇过人类
要麽把他从菜叶拎起,直接捏爆;
要不用树枝耍玩、戳烂;
也有扔他进锅油炸的。
——总之早把他送进轮回,於他便是功德一件。
至於杀生业报,那是人类的事。
这个人类的话,他不是很懂,也不是很在意,横竖命运已经决定了。
咦?这就没动静了?是想闷死他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