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溪半梦半醒,“……我们效仿三毛跟荷西,去沙漠躲起来吧。”
“傻话,要是人人都这么想,沙漠该装不下了,哪还有那么多悲欢离合。”
“对哦……”
她呼吸均匀,半天又强忍着睁开眼,“你妈妈漂亮吗?”
“还行吧,跟你一样瘦,但没你高。”
“哦,那她做饭好吃吗?”
孟平川想了想,老实说:“忘了。”
她好一阵没开口,嘴巴微张,孟平川把手小心的松开,她又吓得眼睛一睁。
迷迷糊糊的问:“你跟吉旸怎么认识的?”
“……”
程溪打个哈欠,“我没睡呢,你说。”
“他在街口被人打,我路过帮了他。”
“……哦,所以你对他有救命之恩啊。”
“不至于。”
“难怪他对你这么好……”
“那你工资是不是拳馆最高的?”
孟平川把钱包掏出来,往她手里塞一块钱,“拿去。”
“行,但是人不要。”
“你再说一遍?”
程溪闭着眼笑了一下。
他俯身亲她,给她一个晚安吻,“安心睡,我在呢……”
第31章承认
一夜好眠,程溪这一觉睡醒,已经到晌午。
天色清明,但没有多少明光照进窗,开了半扇的,有和煦的微风拂过,牵着素色的帘子荡起一层水波。
程溪身上出了一层薄薄的汗,她起来洗漱洁净,给自己泡了杯金盏花茶。
桌上没有留条,但饭团肯定是孟平川早起去买的。
中秋那晚,孟平川骑车带她重回母校,吃一碗暖胃清甜的酒酿,告诉她“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时,程溪曾提了一嘴,说不止这家店她尤其钟意,还有百吃不厌的7-11便利店的饭团。
旁的不行,就得是金枪鱼饭团。
三角状,拿透明塑料纸包好的,只手掌心那么大,紫菜在外蘸蛋黄酱裹紧软香的糯米。
一入口便能咬到馅儿,金枪鱼被打成泥,偶尔沾着没断干净的丝儿。
新鲜之中又带着点初入口舌的腥咸,被濡湿后与饭香交融,吃起来永远不过瘾。
程溪吃得最多的时候,是高三的晚自习。
埋头于题海之时,嘴里留一抹余味,便能轻松治愈一整天的疲劳。
如今她即将大学毕业,再看这小小的一个饭团,心里竟莫名有些触动。
以前没人记得她喜欢吃什么,尽管有时她会假意说到,期待有人记住。
但有同学肯出去替大家跑腿买吃的,就已然是“大公无私”,哪还有人敢挑三拣四?
就算有,这人也不大识趣。
如今她早已撕毁假面,如无必要,不再苛求自己同不喜欢的人打交道。
却有一个人不动声色的记下了她喜欢的碎片,林林总总,只是拼完了不知是怎样一种画面。
撕开包装纸,香味弥散开来,程溪有些回神了。
打开窗,往远处的粼粼斑驳的树荫处看,学着日剧里那些因烦恼和自由而绽放的少女,吃一大口饭团,嚼着嚼着,也就把明天可能会遇见的挫败给提早消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