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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记独角戏(1 / 1)

你明明是爱那个人的,但你不知道要怎么表达,你只好反过来,用放弃来表达你的爱,你说再见,就这样两个字,一辈子d:我欠你一个拥抱我叫d,我刚从上海来到香港。35岁,单身,之前我是香港公司驻上海的代表。三个月前,我申请调回香港总部。现在是下班时间,我不想回住所,回去了也是一个人。还有一个小时警卫才会来关门,我容许自己想一些工作以外的事情。公司在27楼,我有时抬头向外望,有时会看到飞机在头顶的狭窄天空呼啸而过,我没有恐高症,有时也会往下眺望,往下眺望的时候我会想起oon说过:你总是高高在上。我总是高高在上。办公台的抽屉里有一只小乌龟,我知道它还活着,但它总是静悄悄的,永远沉默,也许它患了自闭症,我想不出一只乌龟有什么好焦虑或自卑的。我不喜欢它,但这是oon托人带给我的。一个堂堂大公司的职员竟然在办公室养乌龟,要是传到客户的耳朵里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意和声誉?我是一个色盲。我所能看到的只有黑白两色,城市是黑白之城,街道是黑白街道,我的屋子也是黑白屋子,了无生趣,空落落。在香港工作就像罗拉快跑,每个人都有上着紧紧的发条,开始的时候,总感觉自己不能再拧了,再拧就要崩溃。后来慢慢好一些,我的肋手索菲娅,四年来给过我许多无私的帮助,无论是在分公司还是总公司。圣经里说,女人是男人身体里的一根肋骨。泰戈尔说:当你在黑暗之中找不到脚下的路,就把你的肋骨拆下来当作火把燃烧,照着自己向前走。索菲娅甘愿把自己当做火把,四年来从不对我要求什么。我是知道她的。我有深深的羞愧,我是个自私的男人,四年都不能给她一个承诺,因为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我要给她安全感和给她未来的那个人。昨天晚上做了个梦,梦到oon说她要和我在一起。她骂我无情无趣,把她孤伶伶地丢在那里。这个女孩,任性,像孩子一样,想哭就哭,想闹就闹。可爱,但是不可以爱。这是我离开她的原因,我是大人,大人有大人的事情要做。我是聪明的,但你要知道,过于聪明的人都是孤独的。我的工作让我有许多的机会接触美女,是真的美女,她们大多都是模特。我也有过女朋友,成为她们生命里难以忽略的爱情挫折。但没有一个人像oon那样,身上永远带着倔强和不屑,还有种种关于暴力的像征,那一些日子,她简直就是一个直逼我灵魂极限的妖精,让我节节败退,溃不成军,落荒而逃。出逃的那天,飞机起飞的时候我往窗外看了一眼,我知道我的以后又多了一个不可能忘记的人。你看到我活得多姿多彩,其实我孤苦伶仃。今天早晨,我打开卫生间,出现在镜子里,看到眼角有两条细纹,像有手指轻轻划过,很浅,我还来不及分析是什么时候长出的,索菲娅就打来电话,观塘那边有事情要办。我有司机,但我不坐车,我坐地铁,oon说过,如果你搭乘地铁,永远会有新奇的发现。于是我从尖沙咀搭乘地铁去观塘,在地铁出口不远处的翠乐楼,我就看到了那个女子。我看到一个拉着皮箱的女子,像极oon,我觉得她应该是oon,她永远只会穿我分得清的黑白衣服,有时“罗纳尔朵”有时“露里娃”有时“姿丹妮”人群这中她长发,黑大衣,靴子,她最喜欢靴子,据说这是自我保护的隐喻。难道是她来了。当我艰难的拔开密密麻麻的麻木人群,跑到对面却没有看到她。是我看错了还是她根本就没有来?我转头向子弹一样射来射去的车流里寻觅,啊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摸着有些发冷的胸口,我如何才能让你知道,一个人不能和另一个人在一起有许多的理由,就像一个男人为了逃避自己所爱的人四处躲避一样。我如何才能让你知道:我是爱你的,小孩。be:请带我回家我叫be。三个月前我从北京来到昆明。25岁。我一个人。在学校我学的是商业管理,但我毕业后所做的事情与我所学的专业相差甚远。我喜欢jazz,最喜欢ilesdavis,喜欢他把爵士和摇滚融合起来,这样听上去很酷,喜欢louisarstrong,他苍老的嗓音听上去很温暖。离开北京的那天,北京还在下着沙,我把衣服装进一口巨大的箱子,取出银行里所有的集蓄,然后坐在地板上给他的手机发短信:你等着,我来看你。旁边是空的啤酒罐,不多不少。6个。6!我为一个男人到过6个城市,我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也从一场沧凉漂到另一场苍凉。我看过恩雅的文字,她说:每个人都是有根的,长在脚底下,轻轻的触动,就会有细细的疼痛。但我不会,我是没有根的,我在同一个不肯承认不肯停留的男人恋爱,他在不同的城市奔波,我在不同的城市追逐,我记得最初他在我耳边说过的话,他说vivian。我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是印度语言里“我爱你”的意思。我为了vivian而追逐,我追逐只是为了知道,了解,明白他到底爱我不爱?六年,答案显而易见。当初河边青青草,如今漠漠原上风!就这样经过流年。我知道我给他发完知信他又会从那个城市消失。我喝下最后一口啤酒我笑笑,去了我也找不到。我来昆明是因为这里不冷,四季如春,花开不败。温暖。银海公寓十五楼。那天搬进去的时候。房东不在,同样是房客的女孩在,她跟我打招呼;“海,我叫oon”她不张扬,也不冷寂。一下子就喜欢上这样的女孩。电视里正在放花样年华:“那是一种难堪的相对她一直羞低着头给他一个接近的机会他没有勇气接近她掉转身,走了。”若是等一等,结局也就两样了。她说你坐,我给你倒水,擦身而过的时候,闻到她身上的气味,我说阿迪达斯男用香水?她说你的嗅觉真是敏锐,我用来纪念一个逃跑的男人,他的身上就是这种气味。

我不常见到她。她朝九晚五,而我昼伏夜出。她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下了。而每一天我起来,客厅里必定会有一束新鲜的向日葵,证明她曾经回来过。我睡眠的时间很少,有时五六个小时就够,醒来我就上网,好多次总能看到一个叫d的男人。每一次都进来和所有人说同样的话:你在吗?我想和你说说话。我说你每次进来都这样问,你要找谁啊?他就消失了。第二次我又对他说,我有许多的时间,我可以帮你找啊,他又不说话了。我知道他对我缺乏信任,这没什么,在网上,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即使隔了一台银屏,仍是害怕说真话。我叹了口气。进了一个电影网站看天空之城,这是一部催泪弹,让我的眼泪不停的流啊流,幸好,这个世界上没有盛眼泪的容器,否则,我们的悲伤就永远没有能够释放的一天。是的,我流泪因为我悲伤。我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我常常在夜里怀念我那一场场因为追逐带来的错失。六年后我变成一个冷暖自知的女子,茕茕孑立,无人知悉。如果你是个温暖的男子,能不能,在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回头,对我注目,对我说:我带你回家。我害怕被孤伶伶的抛下,哪怕在自己最爱城市的街头。我害怕一辈子孤单,一辈子就这么孤单。oon:那天,你终于离我而去我叫oon,24岁,没有男朋友,有n多个男性朋友。三个月前,有个在上海的混蛋给我寄飞机票。所以我从昆明来到上海。来到上海我把这个叫陈昶的混蛋弄得几乎疯掉。其实陈昶不是混蛋,他是个非常高明的电脑黑客。他从台湾来,认识他的时候他是根竹竿来着,两年不见他竟长得像头大猪。他经常会破解别人的电子信箱密码去看别人的邮件。我问他是怎么干的,他说人地址查到别人的电话号码,再由电话号码查上网账号,有账号就可以进入别人的界面,接管别人的电脑。所以,他知道我所有的秘密,比如我千里迢迢从昆明来到上海,并不是为了他;比如我写在电脑里的日记里记着我曾吸食过大麻。因为我听说抽了大麻就什么话都敢说了,事实是我抽了大麻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痛苦的睡死在床上的而某人的飞机起飞时间已到。上海的机场设计得不像昆明的机场那样人性化,我就是在那里喊死也没有人会回应我。我逼着陈昶进入某人的电脑,不管我怎么样哭闹这个混蛋只会说一句话:不要逼我。后来干脆什么话都不说,失踪了。电脑屏保整天有一行字窜来窜去:不要逼我,会疯掉的。当我把陈昶的杯子一个接一个的摔完之后,我才惊异的发现原来我是有暴力倾向的。我知道男人都怕我这样的女子。我不喝酒,但身上总有酒的味道,所以某人说:你是酒样女人,让人沉醉;我喜欢锦衣夜行,但白天只穿黑白衣服,因为某人是色盲。“你该走了,以后不要再来。”那天某人粗暴的将我推出他的房门外,哐当一声关上门。“你这个胆小鬼!”我对着他的门大喊,我不确定他是否有听见。后来他又跑下来给我披上风衣,他说:你打车回去,明天我就到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了。每当我趴在床上想到这里,就会大哭不已。他是聪明的男人,明白擦身而过才不会发生碰撞的危险。但我不能一笑而过,他不会明白。我能记住他一辈子,他是我那天吸食了大麻难受得磕破了额头留下的印记。我时常会梦到他,我已经熟悉了他身上的味道,我知道他用海飞丝和沙宣洗发水,用浪奇洗衣液,用高露洁和狮王牙膏,用滴露和zest沐浴露;还知道他用刺激神经的“阿迪达斯”香水,一如我和他的爱情,逃不过起伏跌宕的命运。我什么都失去了,不论是爱我或我爱的人。但是我高兴。我终于可以不追逐与被追逐。终于可以不一次又一次的把希望放在下一个十字路口。我终于可以停下脚步。我追于可以停下追逐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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