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
为什么好男儿一定要志在四方呢?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成志的,也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王韬的!
成功就只是个想要一个家的小人物。
原来没意识到自己对高杨的感情以前,很多事情都没在意,可是突然觉悟了以后,思绪就不自觉的围绕着那个人打转了。
不知道此时的高杨在什么地方?不知道此时的高杨在做着什么?
虽然每次跟高杨在一起都会弄得鸡飞狗跳,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总是在欺负他的高杨会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会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会只是为了确定自己没事而半夜三更的打来电话,会只是因为自己一个含糊不清的电话而不顾疲累风尘仆仆的赶来,会知道自己需要御寒的衣服而送来一件保暖的背心——这样的高杨啊,怎么能让人不爱他!!
是了,自己原来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他了!
成功的脸红了。
爱上一个人的感觉原来是很相似的,自己也会在想着爱人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将微笑挂在脸上,也会想着与爱人之间的点点滴滴而觉得幸福满足,也会因为爱人的给予而觉得甜蜜和欣喜——他也会在不自觉中想到他的爱人,惦记着,牵挂着——心因此而不再飘忽空无,心里,只觉得满满的……
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很幸福!
“喂,老君入定啦?”突兀的声音将成功从甜蜜的冥想中唤醒。
吴优穿着家常的毛衣牛仔裤站在他的房里,看上去书卷气十足,文雅清秀,像个在校的大学生。
吴优双手环在胸前,“今天不用去上班吗?干嘛这个时候泡脚?感冒啦?”
现在,能在家里看见吴优的时候明显比以前多了。每次成功回来都能看见吴优不是在大厅看电视就是在听音乐,或者是在用笔记本电脑。玄关也有一段时间没有看见踢得乱七八糟的鞋子了。
烟,吴优还是继续抽,但是酒却不见他喝了。
成功喜欢现在的吴优,感觉上现在的吴优要正常得多,不是那种自己在作践自己的颓废。成功常常在想,吴优的条件那么好,没理由自己放弃自己的。
成功擦干脚,说自己感冒了,请了假。
吴优那好看的眉头微微蹙起,问他吃药了没有?吃了什么药?
成功边往卫生间倒水,边回答说自己已经吃了两颗速效伤风胶囊,那还是他来北京前在老家买的。他很少吃药,但是一吃就管用。
泡过脚,他感觉就好多了。至少,鼻子终于是通气不少。
吴优转身离开,不一会儿又回来了,递给他一盒感冒药,“吃这个吧,好得快些——看你这个样子,这场感冒一点不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