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出宫走走,您来长安没几日,还没见过咱们长安城里的风情罢?”
盛迟暮道:“长安城的风情能养出殿下的性子,我还是少见识为妙。”
姹嫣怎么听,都觉得太子妃这是有些吃味儿的意思。殿下那是个怡红公子,长安酒肆勾栏之中那名儿叫得山响,不过自打太子殿下撞晕了醒来之后,便没怎么出宫了,小程公子让宫门口的小黄门递了好几个消息,殿下也没怎么回应,反而除了上南书房看书、处理政务之外,无一例外是回东宫抱太子妃。
宣纸上成形的云纹被勾挑而出,盛迟暮放下画笔,姹嫣又瞄了好几眼,深觉得太子妃的丹青比起宫中的御画师也不遑多让,不由心生赞叹,也不知道是谁说漠北荒野,养不出什么深闺娇女,他们太子妃可是鼎鼎有名的才女啊。
盛迟暮将画取下来,放入寝房里,不一会儿任胥又回来了,他一日得来好几趟,瞧她好几趟才罢休的。
盛迟暮放画儿时,不盈一握的腰肢上便多了一双作恶的手,她微微一僵,身后任胥笑嘻嘻道:“暮暮,小程公子来了好几趟,要我去外头听听戏,你闷不闷,咱们一道儿去?”
“小程公子是谁?”今日姹嫣也提起过,似乎是他的“狐朋狗友”。
任胥咧了一嘴花,“程老家里的小公子,大名唤程令斐,是个浪荡公子哥儿,也不好读书,我俩是一个太学里的老师傅教出来的,当年师傅读书读到一半打瞌睡了,我俩就溜出门在墙根斗蛐蛐儿玩。”
“……”
“不过他武艺不错,好像有意投身军营,只是家里头毕竟是书香世家,满门清华的匾在祖宗祠堂悬着,程老听了那话差点气晕过去,差人差点儿打断了他的腿。”任胥说起来,有种与有惧焉的后怕,若非他母后拦着,他的腿也早该被父皇打折了。
盛迟暮道:“即便这样,他也要与殿下为伍?”
那真是条硬汉了。
任胥想了想,确实是这么回事,他脸厚,小程公子自幼则皮厚,俩人可说是臭味相投。
“殿下想去便去吧,迟暮近来有些琐事缠着,腾不开身。”
琐事?她在忙什么?
任胥困惑地低眉,倏忽间瞅见了盛迟暮放在手边用纸镇压着的一方宣纸,雪白的素宣上,轮廓分明地勾勒了一双鞋样儿,刹那间他心肝儿一颤——这是暮暮给自己做的?暮暮给自己做鞋了?他看了眼一脸从容的盛迟暮,心里想到,暮暮被我发觉了心意,明明脸皮薄,但还是伪装得这么淡定呢……
任胥忍住心中狂喜,暗搓搓傻乐了好一会儿,直到盛迟暮从前方藏书的博古架上取了一本《尚书》,他走上去,咳嗽了一声:“卧房的藏书不丰,暮暮以后想要什么,可以直接去我书房拿的。”
盛迟暮低声道:“多谢殿下。”他对她,是真的很包容,盛迟暮嫁给他之前,想过会有一个包容自己的夫君,都不能做到他这种地步,那个两年之约,她看到了他对她的用心和接纳。他不会因为子嗣的事歧视她,这已经是一个男人最难能可贵的地方了。
“不过,”任胥灿烂地咧开笑容,“暮暮真不想出宫?”
她没说话。
任胥循循善诱道:“长安城夜市可热闹繁华的,暮暮知道会喷火的猪么?”
一句话令盛迟暮微微凝眉,露出一抹愕然之色后,立即又趁热打铁:“还有会下水的兔子,带着鬼面具跳僵尸舞的塞外异客,卖糖葫芦、纸人儿、猜灯谜的摊主,说评书的江湖豪客,唱大戏的老旦,跳舞的胡姬,各种花样儿……暮暮。”
他的声音透着一种渴求和撒娇的意味儿。
她虽然没有立即答应,但好像,心已经微微动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