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1 / 1)

总结,哪怕不看剧情,孟昔昭也能凭这个第一印象断定,此人十分厉害,是大齐的劲敌。

在书中,他在老单于暴毙以后,带着人一下子就接管了单于庭,二王子和三王子还没反应过来呢,人家就已经以单于自居了,三王子势弱,没有反抗,而二王子可是大阏氏生的,本身在匈奴贵族里就很有地位,他打算把自己的大哥拉下来,然而技不如人,当场就被镇压了,关起来后,大王子研究了三天,觉得这个弟弟不能留,于是,光速宰了。

……

宰了楚国公主,又宰了弟弟,再宰了一批支持弟弟的人,直把单于庭杀的是血流成河,空余的地方,则让自己的属下补足,把匈奴彻底收拾干净以后,大王子才开始琢磨起怎么当这个单于来。

匈奴单于要想建功立业,很简单,就一条路,打,收服更多的地盘,这就是匈奴人眼中的好单于。至于发展农业、畜牧业、经济、建立和中原一样的城池,这不在匈奴人的考虑范围内,他们土匪惯了,觉得抢来的东西更香。

齐国大乱的时候,他趁着齐国把兵力都抽调过去打詹不休的造反军,直接就把从幽州到洛水这一带的土地,全都吞并到了自己的版图当中,连部分山东都被他占了,要不是国内有人来报,说女真和月氏蠢蠢欲动,肯定他还要打下去,说不定就坐收渔翁之利了。

而回到了单于庭,他也没闲着,先是跟月氏人交涉了一番,质问他们不老实的行为,月氏多会做人呢,直接滑跪道歉,但耐不住大王子更缺德,他掐着日子,觉得月氏要派人过来道歉了,于是派出一队人马,暗中装作马贼,杀了派来的使臣。

然后他坐在王宫里,久久等不到使臣,登时大怒,决定带兵去攻打月氏。

攻打大齐的时候,给他劫掠来好大一批的物资,尤其是在山东,正是粮食收获的时候,抢来的粮草,不仅足够他打月氏,还足够他留下一部分,让他的部下盯着女真,女真自然也想趁火打劫,但在敏感的发现匈奴不是往日的匈奴,更加强大以后,他们就龟缩起来,没有硬碰硬。

月氏万万没想到,这个大王子居然这么猛,带兵如神,而他们月氏装文化人太久了,跟纸糊的一样,一下子就被大王子看出来外强中干,于是,没多久,月氏城破,月氏王投降,自愿连降三级,成为匈奴的贵族小王。

哪怕后来,詹不休安顿住了国内的形势,反攻回去,也没占到多少好,幽州一带还是被匈奴攥在手里,山东被糟蹋的不成样子,仅仅抢回了洛水北方那一段不好治理的地方,看着是赢了,其实,国门已经成了匈奴的突破口。

詹不休在的时候,匈奴估计不敢南下,等他死了,那就不好说了。

而从始至终,这位大王子都稳坐军中帐,不像某些升级流,还让詹不休打到他的老家,直接把他弄死,大王子的单于之位比詹不休的皇位还稳,甚至比起詹不休来,他更像是一个合格的帝王。

至少在书写完的时候,中原还是有不稳定的因素存在,而匈奴,上下铁板一块,全都唯单于马首是瞻,詹不休这辈子,估计都达不到这样的成就。

回忆着这些,孟昔昭在心里想,所以说,他没看错,这人是真的非常厉害。

也因为这样,孟昔昭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

那就是——绝不能让这个大王子继位!

瞥一眼已经热闹的快要喝酒跳舞的匈奴人,孟昔昭站起身,回自己马车上了。

到了晚上。

他们已经进入匈奴,而匈奴没那根弦,既不修路,也不建立驿站,在他们看来,边境都是大好的草场,修路干什么,修的越多,牛羊越没饭吃。

反正单于庭建的挺好,是个规模很大的城池,足够招待大齐人了。

好在这些日子每晚都安营扎寨,大家都习惯了,就是这地方,有点偏,天黑了,还能听到远处不知什么动物的嚎叫声。

孟昔昭拎着食盒,来到金都尉的帐篷里。

把食盒放下,孟昔昭笑着说道:“今日起,我大齐之众便是客人了,都尉不请我喝几杯酒吗?”

金都尉起身,打开他带来的食盒,顿时嘴角一抽:“怎么又是包子?”

孟昔昭:“我就爱吃这个。”

金都尉:“……那也不能天天吃吧。”

孟昔昭耸肩:“天天吃也没事啊,而且,这不是已经到了你们匈奴么,我听说,你们养的牛羊,肉质都特别的鲜嫩,正好,让我手底下的人,挨个的做给我吃,最好一次就给我吃腻了,让我吃个够。”

有人欣赏自己国家饲养的牲畜,金都尉自然也是一脸的与有荣焉,拿出从大齐买的好酒,他给孟昔昭倒了一杯:“你又不是以后都不会再来了,匈奴与大齐和平相交,两国互派使臣是常有的事,你是鸿胪寺少卿,或许还能向你们的皇帝商量商量,让你来我们这里,做个常驻使臣。”

孟昔昭:“……”

要不是他知道金都尉是什么人,可能都会以为金都尉是在故意的挤兑他。

你们是真不知道大齐人对匈奴有多嫌弃吗?还主动申请当使臣,那跟主动申请流放三千里有什么区别?

他微微笑了一下,很有一种“看破不说破”的意思,“以后,我怕是不会来了。”

金都尉问:“为什么?”

孟昔昭喝了口酒,叹气道:“鸿胪寺少卿本就是一个过度的职务,不管陛下还是我爹,都不会让我在这个职位上待太久,等我回去以后,估计要往上升一升,就是不知道会去六部,还是会外放,做个一地知州、知府。”

金都尉对大齐的官职也有所了解,三省六部,是最核心的朝廷机构,而一地的知府,管的地方就几乎有半个左贤王庭这么大。

金都尉有点懵,今天还小小的六品官,明天就真去当小王啦?

孟昔昭还没说完,他悠悠的看向远方,仿佛也看到了自己那一眼就能看到头的未来:“外放三年,说不定都用不到三年,我就会被叫回应天府了,到时候,中书省和门下省,总有一个要让我去,那时我已经是三品、乃至二品的大员,又怎么能再访匈奴呢,如果我真的再访了,恐怕你们就要担心了。”

派这么大的官出使,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两个国家要打起来了,二是两个国家已经打起来了。

金都尉:“……如此说来,那也没什么办法,可这不是好事吗,升官发财,不是你们大齐人最热衷的事情吗?”

孟昔昭又幽幽的看了他一眼,“是好事,可是,那样我以后就见不到你了啊。”

听他说出这么一句话,金都尉愣了一下,然后神情稍微柔和了一些:“就像你们大齐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

孟昔昭:“也是,只是以后我锦衣玉食的时候,总免不了的想到都尉你在这边受苦,我这心里,不太舒服。”

金都尉:“……”

“匈奴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差劲。”

也就是孟昔昭说这话了,换个大齐人来,金都尉肯定要当场揍人。

孟昔昭疑惑的看了他一眼,这才明白他误会了:“我不是说匈奴不好的意思,我是说,都尉以后跟着左贤王,左贤王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那都尉对左贤王如此忠心,肯定也会跟着吃苦,我这心里,不落忍啊。”

金都尉看着孟昔昭的眼神有点冷:“鸿胪寺少卿,你今天说的话,就不算僭越了吗?”

孟昔昭放下酒杯,笑了笑:“再僭越也要说,我是真心的想让都尉好。”

金都尉冷哼:“你是真心的想让你自己好!”

孟昔昭正色起来,纠正道:“这你就错了,我对我的生死,早已置之度外。不知道你在大齐的时候有没有听说过我的事,我还在襁褓的时候,就已经被下了批命,我这一生,活不长久。”

金都尉一愣。

匈奴人信萨满,这个教和佛教有共通之处,而且这个教的人,都极度迷信,比佛教徒疯狂多了。

尤其他们特别相信预言和魔鬼上身这种事,闻言,金都尉脸色陡然一变:“那你这是……”

孟昔昭抿了抿唇,一副不想开口的模样,但是看了一会儿金都尉的眼睛,他做了决定,孤注一掷般的开口:“士为知己者死,我所求的,从来都不是我自己的荣华富贵,而是君脱离苦海,友得偿所愿,亲平安顺遂。”

说罢,他痛心的望着金都尉,眼眶微红:“都尉就是我孟昔昭的友人,为何你却不相信我的这句话呢?”

土匪

金都尉:“……”

他默默的看着孟昔昭, 并不接他的话。

他爹虽然是大齐人,可他从小是被他娘养大的,后来又去了左贤王帐下, 就像后世说的香蕉人一样,皮是大齐的皮, 里却是匈奴的里。

也就是说, 他根本不吃大齐人两眼泪汪汪那一套。

孟昔昭:“……”

没人接话,他还必须要继续演下去。

叹了口气, 孟昔昭低下头,握着酒杯, 眼神落在这酒杯反射着烛火之光的边缘上, “实不相瞒,从第一天见到都尉的时候, 我就知道,若这世上只有一人能成为我的至交好友,那这人, 就非都尉莫属。”

金都尉:“……”

我都不说话了, 你怎么还敢继续编呢。

他明显是不信的,但既然孟昔昭不打算放弃这个话题, 他便喝了口酒, 哦了一声:“怎么讲?”

孟昔昭这才微微撩起一点眼皮,露出了个跟平时不太一样的微笑, “因为都尉跟我,是一类人。”

不等金都尉询问,他就自发的回答:“纵有黄金万两, 依然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纵是流芳百世, 人已作古,是是非非皆由后世的人评说,自己是一句都听不到的,唯有活着的时刻,唯有这条命,是能紧紧攥在自己手里的,而很多人都意识不到,自己身上最宝贵的、最拿得出手的,其实就是这条命。”

金都尉听了,不禁感到十分认同。

这也是匈奴的价值观,赚钱种地、升官发财,那是大齐人才热衷的事情,匈奴人怎么发家?从战争中、从拼搏中,自身的强大,才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基石,光会耍嘴皮子的人,怎么比得过一拳能砸碎石头的人。

由这种观念,也衍生出了匈奴今朝有酒今朝醉、虽然自家有奴隶、但自己人坚决不能做奴隶的种种普遍性/行为。

哼笑一声,金都尉对孟昔昭扬了扬酒杯:“在齐人之中,你算是活的通透的。”

孟昔昭给面子的也把酒杯举起来,跟他虚空一碰,“多谢都尉的夸奖,原本我也是这样想都尉的,但很可惜,现在我才发现,自己看走眼了。”

金都尉:“……”

他咣的把酒杯摔在桌子上,“孟少卿,你今天胆子很大啊。”

孟昔昭笑:“都尉莫怪,其实我胆子一向不小,只是之前都尉没看出来而已。”

沉默的盯着他,金都尉不想再跟他兜圈子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孟昔昭心道,看来还是这一套比较管用,匈奴人吃硬不吃软,激将法一用一个准,好好说话没人听,反过来,骂几句,就好使了。

……不得不说,有点贱。

孟昔昭垂眸,也把自己的酒杯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撩起眼皮,正色道:“我想救都尉一命。”

金都尉冷笑一声,显然觉得他在夸大其词。

孟昔昭也不在乎他的态度,只盯着他的眼睛,问他:“都尉可否告知,匈奴是什么时候改了左贤王不再由单于之子担任的规矩?”

金都尉抱起手臂,警醒的打量孟昔昭的脸色:“自然是将近三百年前,北汉建国时改的。”

嗯……匈奴人入主中原以后,怕中原人反抗太激烈,再加上他们特别崇拜自己的祖先冒顿单于,而冒顿活着的时期,就是汉朝刚建的时期,所以他们商量了一下,把自己的王朝,命名为北汉。

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西汉灭亡了、东汉灭亡了,那你们这个北汉,不也就是等着灭亡么……

孟昔昭又问:“那都尉可知道,从这个规矩改了以后,历任的左贤王,有几个可以寿终正寝的?”

金都尉抱起的手臂一顿。

跟孟昔昭不一样,金都尉对左贤王,那是真的无比忠诚,都快赶上一只大金毛了。

然而匈奴人文化程度都不咋样,他们也不作诗作词的,基本上是会认字就行了,像金都尉这种熟知三门外语的,已经是很厉害的文化人了,可是,他也不太了解历史。

历任的单于有多少个他都不知道,更何况是那些左贤王的下场呢。

被孟昔昭这么问了以后,他能想到的,只有离他们比较近的几个左贤王,比如上个,还有上上个。

上个左贤王,在单于死了以后,被现在的老单于发配到漠北守边疆去了,到死都没回过草原,而在他被发配出去五年后,他就死在一场热症里,匈奴的医疗水平就不咋样,漠北更是不咋样中的不咋样,在那病了,除了自己熬,没有任何办法。哪怕金都尉,也说不出这算寿终正寝的瞎话来。

而上上个左贤王,那就更惨了,因为上上个单于他是逼宫上位的,左贤王为了保护单于,直接被乱刀砍死了。

要是说别的事,金都尉肯定能大义凛然的说,最好的勇士就是要为了保护主人而死,这是无上荣耀的事情!

但沾上左贤王,这话他就说不出口了。

金都尉突然一言不发起来,孟昔昭心里微微一笑,面上却又沉沉的叹了口气:“在我们大齐,也是有类似的事情的。每一次王权更迭,朝廷就要被血洗一遍,大齐有句话叫新官上任三把火,也有句话叫一朝天子一朝臣,人心都是肉长的,都有自己的偏爱之心。哪怕都尉你,对每个人的态度也是有区别的,对吧?如今你们的单于还是信任左贤王的,可谁又能保证这信任会永远不变呢,一旦这信任变了,或者因着某些变故,消失了,那就如同登云梯被突然撤掉,而高高坐在登云梯之上的左贤王,就会摔下来,摔得四分五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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