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瑞斯并不是一个追求奢华生活的人,但能过上滋润而又舒服的生活却也是她最起码的要求。她要嫁的贝内特先生是一位乡绅,大地主算不上,但他租给那些佃户的土地也能每年给他创造两千英镑的收入。
对这个时代的英国人来说,求婚就相当于订婚,也跟结婚差不了多少,只是少了那么一道程序而已。而离婚,却是英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格瑞斯如今也只能打算出嫁后好好的经营自己的婚姻生活。
相敬如宾总比相敬如冰好!
当然,如果能够相亲相爱自然是更好的,夫妻感情是处出来的。有一个爱着自己并且愿意给自己体面和宠爱的丈夫,总比冷暴力甚至在外不捡点的和其他女性勾勾搭搭的丈夫好。
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时代,格瑞斯也只能顺应。贝内特先生每年两千英镑的收入让他们维持一个相对体面的生活绝对是足够了,而且贝内特先生长得也还算英挺,至少不会让她觉得伤眼睛。
“格瑞斯,作为一名新娘老是这样板着脸可不太好。”穿着亚麻长裙的女孩扑闪着她浅棕色的大眼看着坐在她旁边的格瑞斯,打断了她的沉思,“听爱德华说贝内特先生家的庄园虽然比不上那些大地主,但农场也是很不错的,每年羊毛的产量很是可观。啊——他长得也很帅!”两手捧着自己的脸颊,她一副很是陶醉的模样,“一想到当初贝内特先生跟你求婚的场景,我就觉得很激动,格瑞斯!”
“再过几年就你就可以亲身体验被求婚的感觉了,亲爱的贝蒂,所以你现在没必要这么激动。”格瑞斯语气无奈的说。
一想起她这具身体之前的主人也和这才十二岁的小姑娘一样,对情爱这类事很是向往,在社交舞会上也总是大大咧咧咋咋呼呼的,给人感觉举止轻浮不通礼教,她就觉得头痛。
还好她三天后就会出嫁从而离开加德纳家,而因为社会大环境的原因那位贝内特先生和她的前任也并没有太多的相处,她的性格有所改变也不会被发现!
这个年代的英国男女相识是靠各种各样的舞会或者亲朋好友的介绍,成年之后男女就会进入与自己的社会地位相符的每年社交季的社交舞会。虽然婚姻只能说是相对自由,但比起中国清朝的盲婚哑嫁总还会好一些。男女大防也没有清朝那么古板,但男女私底下仍然不能随便联系,这会破坏女性的名誉,很不体面。男女之间结婚前的单独相处也是少之又少,真正恩爱的夫妻还是得靠在婚后培养感情。
听她的兄长爱德华私下打趣说,那位贝内特先生之所以会向她的前任求婚,也只是因为她的样貌很是美丽所以才会一时冲动,毕竟他们才在舞会上见过三面,认识也不到三个月。
男人爱美的孽根性啊,无论哪个时代哪个国家都是一样的!
现在的英国虽然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并且基本不允许离婚,但看看那些贵族们就知道了,哪个不是在外面养着情妇?虽然说现在的国王陛下乔治三世没有情妇,但这也是特例中的特例,不能拿来做对比的。十七岁的威尔士亲王养了一群情妇在英格兰算不上什么秘密,所以他五万英镑的年金怎么也不够用。
除了这些原因之外,格瑞斯还有一个原因觉得很快出嫁是件好事。
她的性格和前任的反差实在是太大,出嫁之后远离加德纳家族的人后,可以解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