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青菜的清香气,有蒜的浓烈,和辣椒的火烈,还有肉的香腻,混合在一起,好吃到要把舌头也吞下去。
唯一的缺点就是少了酱,如果再蒸点鸡蛋酱放里头的话……
一想到酱,就想到朱婶子家带蛆牙,臭到冲脑门子的大酱,画面感立刻就浮现出来,实在是太影响食欲了。
杯里的酒才喝了一小半,桌上的菜和肉已经被一扫而过了。
对于喝酒的人来说,有没有下酒菜其实并不重要,剩下的大骨头棒子,上头一丁点带油星的肉渣和筋头,就足够喝上三五斤了。
宋书书玩命地撕扯着一截棒骨上的筋头,牙缝子都要被塞满了,结果这棒骨上,还有不少生硬的筋头。
虎啸林他们面前的骨头,把筋膜软骨都啃得干干净净,整根骨头像是被狗舔了三个礼拜,又在太阳底下晒了两年似的,苍白而又干燥,连一点油星都吸不出来,扔出去狗都不带吃的。
这一顿算是宾主尽欢,唯有角木蝰还饿着肚子,坐在那里生着闷气。
郎惊空已经喝得快不省人事了,半栽歪着靠在角木蝰的身上。
角木蝰斜着眼睛偷瞄着郎惊空,心中打着鬼主意。
但是这眼神在宋书书看来,好像是看情郎的眼神,这两人应该能有戏啊!
把人都送走了,宋书书的打着哈欠进屋,自己的床已经被路草儿占了,大床上是胡莉跟书杰少妇的。
胡莉伸胳膊撂腿,身子不大却占了大半的床位。
总是处在惊恐中的书杰少妇,蜷着身子,只搭着一个床沿,肉肉的身子有近一小半都悬空,一翻身就能掉下来,也亏得他能睡得着。
宋书书看着这一幕,叹了口气,准备出去把路大树叫进来,大不了让他打地铺吧,反正妖怪抗造,睡凉地也睡不坏。
本以为路大树肯定偷摸在缩在屋檐下的沙发上听墙角守护老婆,结果竟然没找到人,这回他竟然放心了。
宋书书酒意上涌,也懒得再去找人了,大不了让他接着在外面蹲着吧。
一觉睡到天亮被鸡吵醒,宋书书早早地就爬了起来,出门竟然还是没有找到路大树。
宋书书刷牙的时候,胡莉精精神神地拎着牙刷跑了过来,蹭了宋书书一点牙膏,并排蹲着刷牙,一边刷牙一边道:“想次榛子炖鸡!”
“这也没机会啊,咱还要求着凤哥帮烘干蘑菇和榛子呢!”宋书书一边涮着牙刷一边道。
有凤哥出手,蘑菇用不着太长时间晾晒,干透的榛蘑和草蘑一个焦黄焦黄的,一个黄里透着淡灰,就连白霜都在蘑菇上挂着。
无论是品相还是品质,都是上上乘的,一斤能多卖好几块呢,为了吃顿炖小鸡,就把凤哥这个主要战力得罪了,得不偿失啊。
不过可以考虑,等明年开春的,自己也在这院里养上百八十只鸡,自己吃自己的,凤哥总不至于有意见吧,爱鸡归爱鸡,不能爱到别人家去吧。
胡莉嘴里叼着牙刷,皱着一双秀气的小柳眉,十分认真地想了好半天,才把牙刷一拽,漱了一下嘴里的牙膏沫子,狠狠地道:“这小鸡炖榛子我还非吃不可了,大不了咱们带着锅,中午在外头吃,等着我去弄两只鸡,要公的还是母的?”
“公的吧!”宋书书无奈地道。
凤哥家的母鸡能下蛋,能赚钱,公鸡有点多,自己也是为了凤哥家鸡生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