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就算这样也不用做痴汉吧!你的小说不是全部是纯爱系吗!”
“但是,也有性的描写吧”
“虽说是这样啦……”
确实,很多作品不仅仅止于牵手接吻这些。这麽说起来,某作品裡还写了用水手服的领巾绑住两手腕……这种场面,我还有印象因此而心跳不已。但是,这些全是在双方同意基础上的行为。和公美对我所做的强制猥亵不同。
“但是,人气作家·美作百合子居然是同性恋痴汉惯犯这种事,被知道了可不好吧?”
“确实不太好呢”
这麽说着却完全一副冷静的预期,我稍微有些火大。这时候她要是稍微显出一丝狼狈的话倒还算有点可爱的说。
“这个素材,要不要卖给周刊杂志呢。这可是丑闻呢。会值多少钱呢?”
“你要卖的话,就卖啊?”
公美还在死鸭子嘴硬。
“你也会一举成名了呢。被同性恋作家·美作百合子盯上的巨乳高中女生,这样。会在周刊杂志上被刊登彩照呢”
“呜啊……”
听起来似乎还真会变成那样。
周刊杂志若是刊登这种离奇趣事的话,当然,视线也会集中在受害者身上吧。再加上是我这种可爱的高中女生的话便更甚了。
要是因为这麽奇怪的事出名了可是很困扰的。说不定还会被看了周刊杂志的变态跟踪狂缠上。
我开始明白为什麽世界上很多被性骚扰或是强姦的女性,只是把苦水往肚子裡吞了。
看来,威胁公美的事情还是作罢比较好。我也稍微改变了一下作战。
“算、算了……看你的表现,让我不说也不是不行”
公美扑赤一下笑了。好像是看穿了我的想法。
“有什麽交换条件吗?”
“romai,请我喝”
总之,我先说了首先在我脑中浮现的东西。对方年收入几千万日元。区区几十万的romai,就算是我这麽要求,对她来说也是不痛不痒吧。
“那,我也有一个条件”
“什麽?”
“吃了包括romai的豪华大餐后,来个热—情的吻”
“呜……”
一瞬间,无言以对。但是,以前要以处女作为交换条件的romai,只用一个吻就能喝到的话……
“只、只是接吻?”
“因为是‘热—情的吻’,所以也会稍微摸你”
“只是稍微?”
“只是稍微”
“不、不会把我绑起来,把手指伸进后面,或是用什麽奇怪玩具之类的吧?”
“绝对不会”
“……那样的话……可以啦”
虽然说起来很奇怪,但我是相信公美的。
两人独处的话,公美“绝对会”摸我吻我。不管我怎样反抗,也是无法改变的。就算现在,她开着车我坐在副驾驶位上,她也用左手来回抚摸着我的大腿。
所以,正如同“绝对会”做这种事的机率,她也应该会遵守“绝对不会”的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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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
我是在梦一般的感觉中到家的。
最棒的全套大餐和,romai。
那是普通地生活的话,可能一辈子也无法体会到的美妙经验。
我一直沉浸在馀韵中,突然回过神来时,已经在自家的沙发上被公美抱着了。我也用胳膊环住公美的身体。
嘴唇重合了。
柔软的感触。
字学园祭以来,久违的吻。
舌头伸进来了。我也伸出舌头回应。